格力电器信息披露有瑕疵甚至错误 涉营收增速研发等

金融界 中字

(一) 收入增速与应收占比

2019年4月下旬,格力公布了2018年报和2019一季报。

不出意外,格力2018年营业总收入2000.24亿,同比增长33.33%。2019年一季报,营业总收入410.06亿,同比增长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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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018年,格力营业总收入从1001亿增长到2000亿,7年间收入增速分别是19.87%、19.91%、16.63%、-28.17%、9.50%、36.24%、33.33%,7年增速均值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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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一季度-2018年第一季度,格力营业总收入增速分别是16.29%、10.58%、11.62%、-0.66%、0.56%、20.46%、33.29%,7年增速均值13.16%。

美的集团2018年营业总收入2618.20亿,同比增长7.87%。其中空调板块1093.95亿,同比增长14.73%。2019年一季报,营业总收入755.00亿,同比增长7.84%。

青岛海尔2018年营业总收入1833.17亿,同比增长12.17%。其中空调板块317.73亿,同比增长10.59%。2019年一季报,营业总收入480.43亿,同比增长10.17%。

也就是说,作为空调老大的格力2018年增速33.33%不仅显著高于过去7年均值18个百分点(15.33%),也领跑同行20个百分点(14.73%和10.59%);但2019年一季度增速2.45%不仅显著低于过去7年均值11个百分点(13.16%),也显著低于同行(7.84%和10.17%)。

2018年格力一来与小米对赌收入,二来面临董事会换届,需要一份靓丽的年报。格力2018年收入掺了多少水分,读者诸君可自行判断。

董明珠上任后,营业总收入连续7年卡在100亿级的整数,2012年-2018年,营业总收入分别是1001.10、1200.43、1400.05、1005.64、1101.13、1500.20、2000.24亿,这种典型的领导拍脑袋式的财务不透明,还要持续多久?

都说格力擅长营销,那么我们来看看格力应收账款与收入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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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观察到,从2012年到2018年,格力从1001亿增长到2000亿,复合增长率为12.23%;美的从1027亿增长到2618亿,复合增长率为16.88%。

我们同样观察到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格力长期显著高于美的,格力7年均值为30%,美的7年均值为16%,格力几乎是美的的2倍。

这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经销商在格力有非常大的势力,在董明珠个人参股银隆期间,为什么借道经销商北京盛世恒兴格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湖北盛兴格力电气销售有限公司了。[1]

家电行业中,海尔推行零库存,美的推行T+3订单制,坚持不懈压货的,就只剩下空调企业。空调销售季节性较强,空调生产商在淡季对经销商采取压货策略,以实现业务数据平稳。根据东北证券20190430研报“2018年三季度末,空调全渠道库存超过4500万台,其中一半以上是格力” [2]。知名家电行业分析师产业观察家刘步尘说:“格力2018年如果不超大力度压货,营收应该在1750亿左右。” [2]这个数据与小米公司2018年报基本持平!

2018年度过度透支的结果,根据中怡康发布的2019年空调业统计数据显示,在销售量和销售额方面的市场占比中,格力空调从行业第一跌落,落后于美的、奥克斯![2]

(二)格力研发投入涉嫌虚假披露

研发投入是科技企业非常重要的指标,必须正确、真实披露,不能忽悠。

早在2017年报之时,我就对格力的研发投入心存疑虑,格力研发投入57.67亿,要知道格力的全部管理费用(2017年报口径含研发费用)才60.71亿,难道格力管理费用中研发费用占比95%?不过,研发费用并不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是企业自己统计指标,所以,这非常符合网红董明珠的高调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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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会计报表变更,研发费用单列,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于是,格力自吹自擂的研发费用得以曝光!格力审计报告中披露2017年格力研发费用36.1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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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2017年度报告和2018年度报告中,均披露格力2017年研发投入57.67亿,且资本化研发投入选择不适用。

我们察看了格力2017年资产负债表,开发支出期初期末金额均为0,无形资产期初33.55亿,期末36.04亿,查看报表附注专利技术期初原值1987万,期末原值2687万。这也印证了资本化研发投入的确不适用。

格力2018年度报告中,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研发费用为36.18亿!格力多披露研发投入21.49亿,夸大59%!

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是可以税前加计扣除的,这是国家的一项重要鼓励研发的税收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2018年格力研发费用69.88亿(其中,母公司研发费用51.20亿),按研发费用一半可加计扣除计算,可节约所得税3.93亿(其中,母公司节约2.8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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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发生研发费用而不加计扣除?或者不披露?是企业看不上3-4亿的减税吗?

(三)再议银隆

作为第一大股东的魏银仓和前总裁孙国华,被二股东董明珠控制的银隆新能源举报4项刑事案件和3项民事案件。包括冒领公司补偿款、虚增设备采购款、虚构工程款、专利重复转让等等,涉案金额14亿元。

这七起控告和诉讼涉及的事项主要发生2013到2016年间,即格力电器意欲收购银隆新能源之前。格力电器为了收购银隆新能源,在2016年年初委托中介机构对银隆新能源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1—6月的财务情况进行了调查,并于2016年8月19日公开披露了《珠海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016年9月23日,格力电器发布《格力电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向社会公众公告并购事项,在该报告中已专门说明了银隆新能源对关联方应收款挂账的形成原因、清理的过程及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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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报告第675-677页解释,魏银仓前期自行投入资金所形成的研发成果在银隆新能源成立后无偿其占有及使用,因后续偿还前期研发投入所筹集资金的需要,魏银仓暂从标的公司借支了部分款项,具体通过银通投资集团或孙国华等账户支付,形成对该等单位的其他应收款挂账。截至2016年6月30日,上述款项已经基本清理完毕。

公司并购就估值130亿且股份支付(15.57元/股),个人投资就估值104亿。公司并购就魏银仓孙国华款项清理完毕,个人投资就7宗案件。倘若7宗案件成立,并购报告书、审计报告均属虚假披露,这不是欺骗股民么?作为董事长的董明珠应该承担责任!

作为中国上市公司的代表,格力电器在收入增速、研发投入、并购报告中均有不同程度的披露瑕疵甚至错误,不能不引人深思!

作者:槎溪散人(上市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博士,资本并购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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