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文化娱乐行业内容建设。文化娱乐行业发展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文化娱乐企业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自觉抵制腐朽落后文化,全面加强从产品创作生产到传播展示等各环节的内容自审。鼓励企业依托中华优秀文化资源,创作生产更多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的优秀文化娱乐产品。
(二)鼓励生产企业开发新产品。鼓励游戏游艺设备生产企业积极引入体感、多维特效、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先进技术,加快研发适应不同年龄层,益智化、健身化、技能化和具有联网竞技功能的游戏游艺设备。鼓励高科技企业利用自身科研实力和技术优势,进入文化娱乐行业,合作开展产品研发生产和娱乐场所改造升级,促进行业吸收新理念、新观念、新技术,增强文化娱乐企业创新创造的动力和活力。要以产品研发促进转型升级,以转型升级带动产品研发,逐步形成产业链上下呼应、合作共赢的格局。
(三)鼓励娱乐场所丰富经营业态。鼓励游戏游艺场所积极应用新设备、改造服务环境、创新经营模式,支持其增设上网服务、休闲健身、体感游戏、电子竞技、音乐书吧等服务项目。鼓励歌舞娱乐场所利用场地和设备优势,依法提供观影、演出、游戏、赛事转播等服务,办成多功能的文化娱乐体验中心。鼓励在大型商业综合设施设立涵盖上网服务、歌舞娱乐、游戏游艺、电子竞技等多种经营业务的城市文化娱乐综合体。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鼓励娱乐场所与互联网结合发展,实现场内场外、线上线下互动,增强娱乐场所体验式服务,不断拓展新型文化产业业态。
(四)鼓励娱乐场所发展连锁经营。以发展连锁经营推动场所管理和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形成品牌和规模效应。鼓励娱乐场所跨区域开展连锁经营,鼓励连锁场所入驻城市文化娱乐综合体。鼓励连锁企业提升服务水准,引领行业创新,支持连锁企业上市,做大做强行业品牌。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管理规范、守法经营的连锁场所予以扶持,对其新设场所,应当给予行政指导,及时办理审批事项。
(五)支持以游戏游艺竞技赛事带动行业发展。支持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和地方各级行业协会、生产企业、娱乐场所等合力打造区域性、全国性乃至国际性游戏游艺竞技赛事,并依托赛事平台开展其他衍生业务,以竞技比赛带动游戏游艺产品的研发推广、经营业态的转变和行业形象的提升。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应当结合实际,引导和扶持各种竞技比赛与游戏游艺行业融合发展。
(六)鼓励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鼓励娱乐场所面向中老年人、低收入人群及特殊群体开发专项服务产品,提供优惠服务。鼓励娱乐场所参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有条件的可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组织与承接公益性文化艺术活动。鼓励娱乐场所组织开展艺术讲座、声乐器乐舞蹈培训、休闲健身等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公共文化服务。支持生产企业开发适合公共文化服务的文化娱乐产品。
(七)探索对娱乐场所开展环境服务分级评定。行业协会要制定娱乐场所环境服务评定标准和程序,逐步开展环境服务分级评定工作,引导场所提高服务品质,优化环境布置,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场所敞亮整洁、开放规范。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对环境服务评级较高的场所,要优先给予政策扶持;对环境服务评级较低的场所,要加强检查巡查,加大指导力度。
(八)严格行业自律。娱乐场所要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严格做到不涉黄,不涉赌,不涉毒,不涉黑,不踩红线,不打擦边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维护行业整体形象。不得以转型升级的名义,违法开展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严禁生产、销售、经营含有禁止内容和赌博功能的游戏游艺设备,严禁在场所播放含有禁止内容的曲目、画面。